时间: 2024-12-09 18:22:41 | 作者: 实验台
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第三届刑事技术职业技能竞赛所需装备、耗材”项目询价公告
现就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第三届刑事技术职业技能竞赛所需装备、耗材”项目进行采购询价,欢迎合乎条件的公司前来投标。
4、按照竞赛要求完成现场会场布置,并制作赛前(1分钟)、赛中(5分钟)、赛后(3分钟)的竞赛宣传视频
CPU:不低于双路XEON银牌处理器;内存:不低于256G;固态硬盘: 不低于960G SSD;机械硬盘:不低于5T
,可根据实际的需求进行赛题修正;2、答题评分系统:(1)支持考试全景大屏,可实时动态展示考试赛程、分数排行、答题进度、考生得分动态等信息;
2)系统提供不低于四种角色权限:系统管理员、考生、裁判、学员,可对不同用户身份设置所需的功能权限。(
3)系统支持不少于七种试题类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填空题、问答题、报告题、组合题,支持设置试题难度。试题的题干、选项、答案、解析内容支持输入文本、表格、图片、附件等内容。(
4)可设置包括考试封面、考试须知、考试启用状态、考试时间、答题时长、答题次数、考生水印、答题模式、判卷设置、考后是否显示成绩、考后是否允许查看试卷、考试结束语、自定义考试背景等多种参数。(
5)支持系统自动组卷,通过设置试题分类、题型、试题难度、抽题数量、每题分数参数,由系统自动生成试卷。(
6)系统支持对已发布的考试进行临时调整,可延长考试时间、提前结束考试、修改参与考生、重新组卷、修改试卷内容等。(
7)系统可智能判卷,支持客观题自动判分,主观题关键词判分或人工判分,支持考后自动出分、人工批改判分;支持添加批改评语。(
8)可根据自身的需求设置匿名判卷,判卷时裁判不可见考生信息。支持设置裁判的数据权限。(
人以上的技术上的支持,为竞赛提供培训、试题制作、答题评分系统运维等工作保障。
1、将线下场地和线上场景匹配联动,在VR场景基础上增加竞赛比武的案件埋点及剧情。平台涵盖教学模块,训练模块,考核模块
满足全省比武;2、为参赛人员提供全天候的技术保障服务,如遇到技术问题和故障。在24小时内给予回复和解决方案,
以及比武期间安排技术保障人员赴现场提供服务;刑事案件平台:需满足VR案件现场勘查考核和模拟答题考核平台。
3、刑事技术案件场景:沉浸式虚拟仿真场景模块支持至少两种现场勘查虚拟仿真场景模型,为公安技术比武竞赛的参赛人员提供全面的软件使用培训,培训时长为2个课时;
4、考核场景:隐藏操作步骤提示,根据平时训练流程做相关操作,点击文书列表中,“分析研判文书”进行提交;5
、功能性:用户登录客户端统一权限,能够直接进行单人训练、多人训练、多人考核。
6、为满足打击新型犯罪考核要求及标准,系统需支持电子数据勘验模块。本次通过调用Windows自带远程桌面,系统输入账号密码直接打开远程服务器进行相对应操作,满足电子数据勘验虚拟化;
、支持全省参与刑事技术大赛学习,培训全员使用。并满足平台全景展示,全省数据可视化上墙。系统授权时间不少于35
虚拟机嵌入需支持通过调用Windows自带远程桌面,系统输入账号密码直接打开远程服务器进行相对应操作。
需支持使用通用工具栏中照相机进行拍照,画面支持变焦、方位调整,拍摄照片自动保存,可通过软件进行查看、删除等操作。需支持与嫌疑犯进行对话交互操作,嫌疑犯根据交互结果对相关设备做指认。需支持通过与前期侦查人员进行对话交互操作,协助学员了解现场基本案情。需支持通过与见证人进行对话交互操作,邀请见证人。需支持操作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工具。人员进入场景后使用手套、脚套、鞋套、口套,系统需支持显示穿戴后的人物形象。
b.设备拍照;c.查看开关机状态:d.DNA提取:e.电脑唤醒:f.易失性提取:g.关机:h.硬盘拆卸:i.收纳:j.电源线操作:手机勘查包含a
.物证牌摆放:b.设备拍照:c.手印发现和提取:d.手机内部数据勘查:e.插入充电宝:f.收纳:摄像头勘查包含a.物证牌摆放:
a.物牌摆放:b.设备拍照:c.贴标签:d.后台登录:e.查看开关机状态:f.电源线操作:g.收纳:联动要求本次项目所投的勘查取证数据交互模块需支持与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操模块对接联动。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月1日12时;2.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国资科;3.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