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2-15 02:58:22 | 作者: 实验台
2024年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批次招聘见习人员公告
来源: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 阅读:114 次 日期:2024-12-14 17: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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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保山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逐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人社函〔2020〕66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逐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1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见习基地相关工作,现将招聘见习人员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来进行。
(二)毕业2年内(2023届、2024届已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处于失业状态并进行失业登记;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本次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人员。
(一)发布了重要的公告:2024年12月13日在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楼人事办公室,联系电线.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持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楼人事办公室直接报名。
5.报名材料清单及顺序:报名表(附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础信息、学习工作经历、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获奖情况)等岗位要求其他相关材料。
6.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如实填报报名表并提供以上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资格审核检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录活动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消录取资格。
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隐私信息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线.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5位面试考官打分的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
通过综合面试的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与后续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待定。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青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单位办理正式见习手续,签订见习协议。
(一)见习期间,依据云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相应的生活补助费。(二)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为保证见习质量,所有见习生带教老师为各科室负责人和中职及以上职称人员,实施一对一带教,见习期间不做轮转。
(四)见习期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且考核合格,单位发放见习证明。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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