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0-20 10:53:39 | 作者: 通风柜
一级建造师考试使用全国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做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注意以下事项:
2、报名照片通过审核后进行注册并确保身份证号、姓名、手机等信息线、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完成报名照片上传及后续报名工作。
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国家人事考试中心通知,2019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计划安排确定如下:
一、报考条件。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今年特别强调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考试,各地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
三、考试科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含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10个专业。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一定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一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考试须知。①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②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和实务(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需要注意的几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今年,各地将协同公安、工信等部门严厉打击作弊行为。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方法检查考试答卷,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网络报名后,由所在省市的人事考试中心审核报名资料,确定是不是符合报考资格根据各省具体安排,报考资格审核有三种情况:
这是最常见的审核方式,网报成功后,报考者需将报名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带到指定的审核地点,由人考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现场确定报考资格。
随着网络信息档案的建立,通过确定的身份证明就能在网上直接查到相关学历、资格情况,所以有部分省份慢慢的开始尝试直接网上审核。只需在人考中心报名时填写正确的信息,在数天之内再次登录,即可确认自己是不是通过审核。
个别地区采用报名后不审核,直接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再进行现场审核。所需提交的资料与考前审核相同,只是时间放在了考试之后。
一级建造师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各1份。
根据国家规定,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考生报名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
各市在报考条件审查时,必须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方面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并在报考人员提交的“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无效)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一级建造师报名有必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①、新考生:第一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所有考生;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8年和2018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凡新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检查,现场报名确认后,才可以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③、更换报考专业的考生,在考试的过程中,更换报考专业,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④、增项专业考生,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证书的考生在报考增项专业的时候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一级建造师报名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①、报考级别为考全科或免二科的“老考生”是指成功报考过2018年度或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最后一次报考须在同样的地区)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老考生”
②、增报专业老考生是指成功报考过2018年度或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
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12项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不再提供学历、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
试点时间:2019年6月至11月。6月完成试点准备,7月前完成全面启动。
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以及被记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核实力度。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快建立社会保险领域和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依规做处理,同时纳入黑名单。
2019年3月,人社部就发布通知,决定取消73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确定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和12项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详见附件)。
(一)确定告知承诺适用对象。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及相关事项申请人员适用6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相关报考人员适用12项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以及被记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具体适用对象范围由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部社保中心)和部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部考试中心)分别牵头,会同部信息中心确定。
(二)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负责编制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规程和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范本)。各地人社部门相应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并根据自身的需求细化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相关联的内容。书面(含电子文本)告知的内容应包括办理事项的名称、设定证明的依据、证明的内容、承诺的方式、虚假承诺的责任等。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有关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以及承诺意思表示真实等。各级人社部门要在对外服务场所和官方网站发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办事指南,方便申请人查询、获取。
(三)加强事中事后核查。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要梳理试点工作中需进行核查的信息需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核实力度。确需进行现场核查的,要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避免增加群众和企业负担。
(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快建立社会保险领域和专业方面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依规做处理,同时纳入黑名单。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施联合惩戒。
(五)强化风险防控措施。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和各地人社部门可针对具体试点事项,探索建立告知承诺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制度。加强风险研判,制定相应预防和补救措施。
(一)明确分工协作。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分别负责相关业务领域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部行风办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推进,部规划财务司、部信息中心负责国家部委数据共享的协调,并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推进与当地政府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为试点工作提供支持。各地人社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分工协作机制,合力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时间节点。试点工作分准备、启动、开展、总结四个阶段运行。6月完成试点准备,7月前完成全面启动,8月至11月持续推进,11月中下旬总结评估。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做法、有一定的问题和工作打算)送部行风办。
(三)加强人员培训。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要加强系统内业务培训和宣传动员,确保经办工作人员准确理解试点工作要求,熟练掌握工作规程,推动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做好总结评估。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试点工作情况,将有关经验做法及时报部行风办。部社保中心和部考试中心要广泛收集地方人社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群众对试点工作的评价意见,研究改进工作措施。部行风办会同相关的单位做好试点工作的总结评估。各地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按业务分类分别向部社保中心、部考试中心报告。
一级建造师报名工作年限要求每年这时候开始很多考生问关于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有关问题,今天为大家解答的是2019年一级建造师报考工作年限要求是怎样的?
报考一级建造师需要满足相应的工作年限,学历不同,工作年限要求不同,且需要同时满足工作经验与施工工作年限才可以报考,具体实际的要求如下:
非全日制国家承认学历(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可以累积计算,需同时提供前学历证明!
从事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是指工作范围就是为建设项目服务,但是不一定就是在施工现场算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凡是与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有关的人员都称为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有间接的、有直接的。
请单位根据报考条件的年限要求填写清楚从事工作年限及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公章,另外有两个以上学历的,以符合本专业的学历为准(以地方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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