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0-29 05:26:51 | 作者: 通风柜
现将《2021年无锡市建筑实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是中国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市建筑施工领域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践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更加扎实的成效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的通知》要求,通过会议、现场观摩、培训等形式开展手册宣传贯彻,充分的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以及“质量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平台,营造学习、应用手册的良好氛围。坚持样板引路、试点先行,选取部分企业和项目开展手册应用试点,将手册要求与企业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相结合,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试点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制,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作用,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质量责任,提升住宅工程品质。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做好总结提炼,形成可推广的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成果。
(三)、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明确各方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建立部品部件全过程可追溯的质量管理制度,强化部品部件和施工全套工艺流程管理,加强完善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四)、落实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制度。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筑实施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8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责任,建立和落实建筑实施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在工程质量检验活动中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监测机构主体责任和监测人员直接责任,促进检测工作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
(五)、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开展预拌混凝土原材料抽检和现场实体钻芯抽样检测,组织行业技术学习培训,年度实现混凝土企业监督巡查全覆盖。加强对混凝土企业的生产供应与工程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遏制无资质混凝土流入工程实体。改进和完善混凝土企业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实体强度、日常监督情况的比重,体现差别化管理要求。
(六)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 工作任务清单要求,推进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信息化监管、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智慧工地建设、健全“两场联动”机制等重点工作任务。
(七)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对照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指标,落实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任务,按时序节点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创建工作。
(八)强化超危大工程监管。进一步完善超危大工程管理制度,明确论证专家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运用信息化手段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实现对超危大工程全过程、可追溯化监管。探索第三方服务在危大工程监管上运用,加大对危大工程的监督抽测工作。
(九)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行业管理。明确市区两级管理职责,推动市级行业管理和属地日常管理相融合。加强联防联控,有序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监管购买第三方服务工作,落实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日常抽查、市级巡查和行业督查工作,加大对责任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十)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持续推进《无锡市建筑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试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闭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长效管理制度落实,加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十一)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根据《无锡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修订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推进《无锡市建筑施工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推动文明施工提升工作绩效纳入全市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十三)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促进建筑施工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工作方案》和《无锡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为核心,购买第三方巡查服务落实对国、省控站点周边建筑工地的重点巡查和全市建筑工地的标准化、常态化巡查,推动施工现场围挡出新、裸土覆盖、扬尘防控等重点工作,形成定期总结通报机制,打好建筑工地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十四)持续开展施工企业信用考评。进一步完善施工企业信用考评标准,持续开展信用考评综合大检查,适时启动轨道交通工程类施工企业信用考评工作。
(十五)启动监理单位信用考评。建立监理企业信用考评体系,形成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十六)规范工程创优管理。制定建筑施工行业工程创优管理制度,完善各项创优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实施目标创建、强化过程管理、落实分级评定”的工作原则,落实对创优工程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十七)加强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制定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强化危大工程智慧管控,落实智慧工地线上申请接入工作,推进规模以上建筑工地智慧管理全覆盖。升级开发市级智慧监管平台,设立多地联动的监控指挥中心,全面提升行业智慧监管效能。
(十八)加强现场从业人员监管。推进从业人员“筑锡码”监管全覆盖,并以此抓手,落实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健康体检情况的动态核查监管。强化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核查通报和违反法律法规处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行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