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投标设备、耗材的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价格是投标设备、耗材最终验收合格的价格,投标报价包括了设备、耗材和复印打印设备相关维修服务的成本费、运费、保修期内的维修费、送修往返费用、所有价内价外税费、合理利润和所需的其它一切费用。
分别报总价和每种物品综合单价(含税金及各种费用)。投标报价应为最具竞争性的一次性报价,如有优惠条款,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最终优惠价即投标报价,不接收开标后的任何形式的优惠说明。
(3)、对计算机网络物理线路进行现场维护、维修服务:保障内外网的线路畅通性;负责我司各工作区网络连接、设备迁移;网络物理线路损坏后的更换;网络设备的检查、更换;接受对网络应用软件的报障,并及时交相关单位处理;对我司网络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
(8)、故障设备的维修和配件更换:我司所有计算机及外设,包括主机、显示器、笔记本、打印机、复印机、打描仪等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有必要进行维修的,在包修期内的维修或者更换配件的费用由厂家承担,过保的费用由招标方承担。维修过程中要换掉配件的,配件的采购费用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一定要保证所更换的配件是全新的、合格的产品,并经我司认可的品牌。前述设备如因人力不可抗据问题导致损坏的,经用户方确认,维修费用或更换配件的费用由招标方自行负责。
投标人提供伪劣假冒商品或非合格全新正品的 ,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为合格产品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投标人应按要求将设备、耗材送达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负责设备的正常运行。其中维修费用包含在相应的设备、耗材报价中,不包含维修配件。
(2)、对我司当前设备做现场维护及一级、二级维修服务;(一级维修,也叫板级维修。其维修对象是设备中某一设备或某一部件,如主板、电源、显示器等,而且还包括电脑软件的设置。在这一级别,其维修方法主要是经过简单的操作(如替换、调试等等),来定位故障部件或设备,并予以排除。二级维修,是一种对元器件的维修。它是经过一些必要的手段(如测试仪器)来定位部件或设备中的有故障的元件、器件,进而达到排除一些故障的目的。)
(9)、我司所有计算机设备所用到的耗材费用,如鼠标、键盘、网络线、水晶头、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耗材等耗材均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这部分耗材的采购费用由招标方承担。投标方所选耗材必须是原装品牌或国内知名品牌,并经采购方认可的品牌。如果因投标方提供的耗材不正确使用导致采购方设备发生故障的,由投标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5)、在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确保我司用户软件及文件不丢失。系统无法修复需重装时,必须咨询用户需保留的文件内容,确保对相关文档进行拷贝,防止丢失,并按用户想要安装办公所需相关软件;
(6)、设立热线电话,专人接听电话,接受规定时间内的维修服务要求和技术上的支持响应。
(7)、我司发出电脑及网络的软硬件故障申报时,投标方要在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4小时内解决,大故障一个工作日内解决。要建立回应制度,当天不能解决的要回复用户,如出现积压现象时,投标方必须增派工程师协助处理。
(1)、硬件类:周界报警、感应报警、视频监控、广播系统、道匝系统、考勤系统、网络设备、电脑、笔记本、电脑周边外设(含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速印机、装订机、扫描仪、碎纸机等)。(但不包含服务器及服务器所用软件)提供硬件故障排除、故障配件更换等维修服务,在保设备发生故障,维修费用由原厂负责;过保设备发生故障,维修费用和更换部件所产生的费用均有投标方负责。
(1)、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耗材,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投标人应保证设备、耗材是全新、未来自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全部符合生产企业过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耗材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常规使用的寿命内拥有非常良好的性能。设备、耗材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所有投标单位一定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承接过多家大型企事业、机关单位弱电智能化、办公设备及办公耗材安装、维护任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
1、投标方维护人员的住宿、就餐、医疗、工伤、意外保险、治安等问题由维护单位自行解决,与招标方无任何关系。
(2)、软件类:操作系统、常见办公软件、网络安全及其它应用软件(但不包含专用软件、业务软件如:财务软件、ERP管理软件等等)。
(4)、耗材类采购: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耗件、耗材(如:硒鼓及其组件、载体、刮板、粉盒、压杆纸、色带、色带盒、A3、A4纸等各类纸张)
(5)、其它采购:软件定制、计算机常见耗材(如鼠标、键盘等耗材;网络维护所用到的网线、模块、水晶头、交换机)根据用户方现有设备情况和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在服务期内要增加的设备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1)、建立系统工作档案:在合同签署的一个月内建立用户档案,包括详细的采购方系统检查报告,系统的设备清单工作状况、工作环境、网络架构和分布等,在之后的每次维护工作中记录和整理系统工作的各项资料,以便于科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