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介绍参加会议的领导、来宾,宣布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及会议议程 3 议案介绍
议案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
议案四:《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五:《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议案七:《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 2025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
议案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性债券发行规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4
文件四:《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文件五:《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16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9 8、关于2025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年,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本行)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的监督管理要求,致力于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心职责,推动本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行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中国最卓越、全球领先的智能化零售银行”为战略目标,坚持“零售做强、对公做精、同业做专”战略方针,持续升级零售、对公、资金同业业务经营策略,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强化风险管理,深化数字化转型,助推高质量发展。
营收利润同比下降,业务经营保持稳健。2024年,受市场变化、主动调整资产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本集团(本行及全资子公司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下同)实现营业收入 1,466.95亿元,同比下降 10.9%。同时,通过数字化转型驱动经营降本增效,业务及管理费 405.82亿元,同比下降 11.7%;加强资产质量管控,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信用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494.28亿元,同比下降16.4%;实现净利润 445.08亿元,同比下降 4.2%。
主动调整业务结构,持续支持实体经济。2024年末,本集团整体业务规模保持平稳,资产总额 57,692.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3%;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33,741.03亿元,较上年末下降 1.0%,本行持续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制造业、科技公司、绿色金融等领域贷款实现较好增长,企业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12.4%;顺应外部经营环境变化,主动优化零售贷款业务结构,促进“量、价、险”平衡发展,个人贷款余额较上年末下降 10.6%。负债总金额 52,744.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1%;吸收存款本金余额 35,336.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7%。
强化全面风险管理,风险抵补能力保持良好。本行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加强风险管控,主动优化资产和客群结构,资产质量保持平稳。2024年末,不良贷款率 1.06%,与上年末持平;逾期 60天以上贷款偏离度及逾期 90天以上贷款偏离度分别为 0.80和 0.63;拨备覆盖率 250.71%,风险抵补能力保持良好。
践行资本精细化管理,资本充足率保持稳定。持续强化资本内生积累能力,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9.12%、10.69%、13.11%。
2024年,平安银行董事会召开15次会议,共审议通过73项议案,听取或审阅75项报告;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6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42次会议,审议通过91项议案,听取或审阅63项报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和本行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
1、坚持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理念,积极地推进战略转型,夯实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本行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和监督管理要求,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以“中国最卓越、全球领先的智能化零售银行”为战略目标,坚持“零售做强、对公做精、同业做专”战略方针,持续深化战略转型,一直在升级零售、对公、资金同业业务经营策略,服务新质生产力,持续深化数字化转型,强化风险管理,助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董事会及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发展规划(2023-2026)》,遵循“承前启后、迭代升级”的工作思路,积极地推进战略转型,夯实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可持续发展报告,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经营管理,为股东、客户、员工、合作伙伴、社区和环境创造价值,打造绿色银行、价值银行、人文银行、爱心银行、品牌银行,以责任金融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改善,助力人民群众实现美好生活。
2、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积极现金分红,提高分红的持续性和稳定能力 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本行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执行到位;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至 35%之间,除年度利润分配外还能够直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制定并实施了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股利 139.53亿元,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提升到 30%;并实施了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股利 47.74亿元。董事会还审议通过并实施了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
3、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提升合规管理和内部审计的有效性 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全面风险管理报告、风险偏好陈述书、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建议,修订或制定了《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及压力测试、操作风险、国别风险、大额风险暴露、负债质量管理、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等管理办法,修订了《资本管理办法》《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管理办法》,审议通过了资本充足率报告及管理计划、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审议或审阅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负债质量管理报告,以及预期信用损失法、互联网贷款、打理财产的产品销售、衍生产品业务、信息科学技术工作等议案及报告。董事会还听取了关于零售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修订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定期听取或审阅合规工作、反洗钱工作报告,以及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从业人员行为评估等报告;修订了《数据治理工作指引》,听取了数据治理工作自评报告;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规划,修订了《内部审计章程》,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业务连续性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并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本行发布了重要的公告 89项,连续 13年获深交所考评 A级。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本行 2023年年度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和预算报告以及2024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修订了《第三支柱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并审议通过第三支柱报告、在本行官网披露,修订了《并表管理办法》并审议通过了并表管理情况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做了评估,审议通过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定期听取会计师对定期报告的审计、审阅和商定程序报告,会计师对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行为独立董事在年报披露方面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独立董事与另外的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建立独立董事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渠道。
5、定期评估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治理架构,监督高管层履行管理职责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提交监事会完成年度履职评价,各位董事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各专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制定工作规划,董事会修订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审议通过13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共计28项。独立董事对独立性情况做自查,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做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管理层聘任及薪酬相关事项、《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管理办法》,定期听取管理层作的经营情况报告以及组织架构改革等情况报告,审阅了年度监管情况通报和公司治理监管评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管理层关于监管检查相关情况的说明,提示管理层要全面贯彻相关法规和监管政策,确保依法合规、稳健经营,推动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董事会及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制定了消保工作规划并定期审议或审阅消保工作情况报告,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纲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管理规定》,定期听取或审阅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通报、消保监管评价报告,消保监管评价结果和排名均稳步提升,还审阅了“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消保考核结果、消保专项审计报告。
规范股东行为、加强股权管理,在年度报告中完整披露股权和主要股东信息,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主要股东暨大股东评估报告,对股东资质、履行承诺等情况做自查,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大股东评估情况,主要股东在各方面均符合有关监管要求。
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严格履行审议、信息公开披露和报告义务。董事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年度关联方名单,并审议通过 12项关联交易议案。各位董事及时报告关联方信息,并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
2024年1月至4月,本行董事参加了监事会组织并且开展的2023年度董事履职评价工作,由监事会形成最终评价结果。监事会对全体董事的2023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并已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及《平安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平安银行2024年度董事履职评价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本行董事会充分评估董事的履职情况,综合形成对每名董事2024年度履职评价结果。
2024年,本行全体董事遵守法律和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原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各位董事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尽职、审慎履行职责,并确保履职的专业性、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合规性。在重大决策中保持独立性,发挥应有作用,不存在“不积极作为”等问题,董事履职过程中未出现履职评价“不得评为称职”的情形,亦未出现“应当为不称职”的情形。参加年度履职评价的各位董事2024年度履职自评结果全部为“称职”,互评结果亦全部为“称职”。董事会对各位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董事会已完成2024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独立董事亦完成了年度述职报告,将由监事会进行评价并形成最终的履职评价结果,向监督管理的机构和股东大会报告。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工作总基调,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将为经济金融提供有力支撑。
本行将坚持党建引领,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持续深化战略转型,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持续强化金融风险防控,积极践行金融高质量发展。
持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深化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党的建设融入组织建设、党的精神融入文化发展,深化党业融合。贯彻落实公司法及配套制度规则,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治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治理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保护职工权益,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衡。在开展相关工作过程中,加强与股东、职工等利益相关方的沟通,结合实际稳妥有序做好章程修改和人员选任等工作,逐渐完备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效能。通过良好的公司治理促经营、促管理、促发展,争取更大的价值创造,为银行战略保驾护航。
科学的发展的策略是良好公司治理的组成部分,董事会负责制定发展的策略并监督战略实施,确保发展的策略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明确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体现差异化和特色化。坚持既定战略方针,持续升级“零售做强”,强化队伍建设,优化产品体系,深化客户经营,强化风险管控;持续升级“对公做精”,加强信贷投放,完善客户经营,提升队伍能力,做好“量、价、险”平衡;持续升级“同业做专”,打造特色做市业务,提升价值贡献和客户服务能力。
紧跟国家战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源支持,充分的发挥自身资源禀赋和经营管理特色优势,积极做好“五篇大文章”,为实体经济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支持。持续发展消费金融业务、私行财富业务,积极助力扩大内需。在产业金融、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跨境金融、普惠金融方面重点发力,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持续发展金融市场做市业务、企业客户避险业务,积极助力金融市场活跃,降低企业客户经营风险。
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将资产质量视为银行发展的“第一生命线”。全面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体系化监控,推进存量问题资产的风险化解;优化客群和资产结构,强化政策支持,稳步推进优质资产投放;深化科技赋能,升级智慧风控平台体系,完善风险配套,提升全流程风险管理效率和水平;强化合规风险管理,打造合规“网格化”治理新模式,全方面提升合规治理、合规约束、合规文化“三大能力”。
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到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的策略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消保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
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在盈利和资本充足率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增强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充分维护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提升本行的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平安银行深入推动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实现高水平发展的重要一年。监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监督管理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维护股东和员工利益、保障本行长期稳健发展为核心目标,把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决策部署和监管政策作为重要监督方向,注重资源整合和监督实效,扎实开展监督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为助推全行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做好常规履职监督。全面、深入参与“三会一层”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5次,监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5次,审议通过 17项议案;监事现场列席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各类会议共 20次,其中股东大会 1次、董事会议 5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4次;组织分行调研和专题调研 1次;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发出风险提示或监督意见 10条。监事代表还参加或列席全行经营工作会议、条线工作检视会议,各类专业委员会会议等,通过列席会议、听取汇报、调阅文件、跟踪数据、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客户、员工、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认真审核定期报告。定期听取经营情况和外部机构审计情况汇报,认真审核定期报告、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核实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关注预算执行、财务情况、风险预警、分配激励等重要事项,依法依规对定期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三是有效开展履职监督和评价。监事会结合监管制度和实践情况,持续完善董监高履职评价机制,优化评价标准和实施方案、丰富评价信息和履职档案,围绕董监事参会、调研、发言、沟通等履职信息,以及高管绩效达成及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情况,组织完成了 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管的履职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监事会注重与各方的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内外部评价意见,全面落实自评、互评、他评等环节工作,客观公正发表履职评价意见,有效促进公司治理的科学制衡和董监高的履职效能提升。年度履职评价情况,均按要求向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
一是发挥公司治理合力。监事会注重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日常沟通和交流,监事代表全面参加管理层的党委委员会议和执行委员会会议,实时掌握管理动态和经营信息,加强对“三重一大”及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执行监督;重点围绕战略规划、风险内控、财务管理、公司治理及利益相关者权益,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贯彻国家重要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落实金融监督管理要求和公司治理规定等情况,强化实质监督;监事会还定期向董事会和管理层通报监督动态,发出监督提示和管理建议。此外,监事会还与董事会联合开展了个别分行的调研和座谈等活动。
二是整合内部监督资源。监事会借助“大内控”资源,加强与二、三道防线的联动和协同,通过对稽核监察和合规案防的工作督导,有效延伸监督触点和监督广度深度。年度内通过指导内审方向和合规案防专题,重点加强了对公房地产授信、绿色金融、并购贷款业务开展情况、绩效与薪酬管理、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管理、负债质量管理、信息科技管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的监督。同时,通过参加处罚委员会工作,强化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问责监督。
三是保持与外部监督主体联动。监事会与外审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按季召开审计沟通会议,及时获取审计发现和风险信息,听取外审意见。同时,监事会重视各级监管意见,及时掌握监管检查发现及监管处罚情况,提出加大整改工作推进力度、加强整改过程管理、注重根源治理、做到标本兼治的监督提示意见,确保整改成效。
一是突出党的领导。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前置党委会研究监事遴选和任免事项,并探索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履职情况,作为对兼任党委班子成员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保障党委决策在公司治理层面的有效落实,并促进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发挥。
二是继续参与巡检监督。2024年,监事会继续保持与党委、纪委的协同和联动,促进党纪监督与监事会监督有机融合,形成监督合力。监事代表深度参与了由总行纪委牵头开展的年度巡检工作,重点了解和检视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的风险管理情况、内控合规状况、战略执行效果等,同时关注干部培养、团队建设、员工稳定性等问题,突出“党建引领、改革落地、作风转变、合规经营”的巡检监督目标,全年共参与对 8家分行、3家总行管理部门的巡检监督,参与发出巡检监督意见 8份,并推动监督意见和存在问题的系统整改。
一是持续优化监督机制。监事会在不断总结监督实践的基础上,持续优化监事会运作机制和制度体系,丰富并畅顺信息收集渠道,信息质量和时效不断提升,运作程序更加科学规范,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得到保障。
二是巩固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培训和交流,积极学习了解相关领域内国家政策与前沿知识,及时掌握监管动态和同业信息;组织全体监事围绕银行业主要政策法规内容解读、反洗钱、贸易合法合规管理等领域,多次开展线上培训交流,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与同业开展工作交流,探索和丰富监事会工作实践。
三是继续做好履职支持。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实时传递工作动态和信息交流,做好监事履职的服务支持工作。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坚定围绕全行转型发展大局,坚持以监督护航经营发展,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推进全行实现转型进阶和高质量发展。
2024年,监事会成员严格遵照监督管理要求和公司章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合规履行监督职责。全年,监事依规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议出席率和在本行工作时间符合履职要求。工作中,各位监事积极主动参与各项巡检及调研工作,充分发挥在金融、法律、会计、管理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对本行的经营发展和风险管控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本行转型发展、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监事会监督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4年度本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未发现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未发现报告内容存在失实、歪曲或重大缺陷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情形。
关于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监事会没有发现违背公允性原则或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报告和议案没有异议,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对报告没有异议,同意董事会对本行内控制度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行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行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本行能够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行股份的情况。
2025年 3月 14日,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于 2025年 3月 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4年,本行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中国最卓越、全球领先的智能化零售银行”为战略目标,坚持“零售做强、对公做精、同业做专”战略方针,持续升级零售、对公、资金同业业务经营策略,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强化风险管理,深化数字化转型,助推高质量发展。
营收利润同比下降,业务经营保持稳健。2024年,受市场变化、主动调整资产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本集团(本行及全资子公司平安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下同)实现营业收入 1,466.95亿元,同比下降 10.9%。同时,通过数字化转型驱动经营降本增效,业务及管理费 405.82亿元,同比下降 11.7%;加强资产质量管控,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信用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494.28亿元,同比下降16.4%;实现净利润 445.08亿元,同比下降 4.2%。
主动调整业务结构,持续支持实体经济。2024年末,本集团整体业务规模保持平稳,资产总额 57,692.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3%;发放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33,741.03亿元,较上年末下降 1.0%,本行持续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制造业、科技企业、绿色金融等领域贷款实现较好增长,企业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12.4%;顺应外部经营环境变化,主动优化零售贷款业务结构,促进“量、价、险”平衡发展,个人贷款余额较上年末下降 10.6%。负债总额 52,744.2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1%;吸收存款本金余额 35,336.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7%。
强化全面风险管理,风险抵补能力保持良好。本行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加强风险管控,主动优化资产和客群结构,资产质量保持平稳。2024年末,不良贷款率 1.06%,与上年末持平;逾期 60天以上贷款偏离度及逾期 90天以上贷款偏离度分别为 0.80和 0.63;拨备覆盖率 250.71%,风险抵补能力保持良好。
践行资本精细化管理,资本充足率保持稳定。持续强化资本内生积累能力,提升资本精细化管理水平,兼顾股东回报与资本需求,2024年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9.12%、10.69%、13.11%。
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但当前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仍然较大。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本行将努力抓住经济“稳中有进、以进促稳”的高质量发展窗口期,实现稳中求进。
联合国发布的全球经济预测,2025年全球经济增长率预计维持在2.8%,与2024年持平,但低于疫情前3.2%的平均水平。主要经济体增长预计放缓,美国经济增长预计从2024年的2.8%放缓至2025年的1.9%。地缘政治冲突、贸易紧张局势加剧、投资疲软等也在制约全球经济增长。
一方面传统行业产能逐步优化,房地产去库存持续推进;另一方面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速维持高位,经济转型升级稳中有进。同时,一系列稳定增长、稳定市场、稳定预期的增量政策正逐步显效,消费需求改善仍有空间。联合国发布的全球经济预测,2025年中国GDP增长在4.8%左右,经济处于恢复态势。预计财政政策将会更加积极,货币政策将保持适度宽松,LPR仍有下调预期;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将为银行提供合理充裕的流动性支持,降低资金成本。
基于以上内外部环境的研判,本行在前期业务转型的基础上,制定2025年度财务预算。本行将全力应对外部经济的不确定性和内部发展的多重挑战,坚持“零售做强、对公做精、同业做专”战略方针,各业务线全面推进综合经营、贯彻协同发展,分别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经营策略。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鼓励优质信贷投放;推动低成本存款拓展,降低负债成本;加强市场研判,提升交易和投资能力;同时,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产效率,加强成本管控;迭代升级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资产质量管控和催清收力度,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推动业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力争达成2025年财务预算目标,为股东提供长期、稳健的回报。
2024年度,本行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25.86亿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391.64亿元。本行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45.08亿元,扣除 2024年发放的“平银优 01”优先股股息人民币 8.74亿元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人民币 19.75亿元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416.59亿元。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本行 2024年度作如下利润分配:
2、按照期末风险资产余额的 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 0.65亿元。
经上述利润分配,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本行一般风险准备为人民币652.98亿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 2,390.99亿元。
3、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除上述法定利润分配外,拟以本行 2024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9,405,918,198股为基数,2024年全年以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17.99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8.32%,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51%。其中:2024年中期已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6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7.74亿元;2024年末期拟以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62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0.25亿元。
在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本行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2024年度,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续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持续优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机制、加强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平安银行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将本行的关联方分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定义的关联方、境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定义的关联方、财政部定义的关联方。本行依据上述监管主体对关联方认定的标准,按照《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实现全口径的关联方信息收集、报告、汇总和系统化管理。
2024年,本行不断优化智能关联交易系统关联方功能,持续更新关联方清单并导入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平台,并与相关的业务系统关联,识别、管控关联交易。
2024年度,平安银行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服务类关联交易、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以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可能引致银行机构利益转移的事项。其中全年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312.34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金额85.63亿元,服务类关联交易137.07亿元、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5376.85亿元。
2024年度,平安银行严格遵守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体系,健全运作机制,优化管理流程,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化建设,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关联交易,促进本行经营活动安全、稳健运行。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健全运作机制。按照《平安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议事规则》,落实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及联合工作组管理职责、规范议事方法和程序,召开现场会议审核、审议、决议关联交易重大事项,推动落实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工作等,不断的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效率。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本行发布《平安银行关联交易数据监管报送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关联交易数据报送与治理的相关要求。本行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关联方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服务类关联交易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厘清关联交易管理的模糊地带,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其中,《关于进一步明确关联方管理的通知》重新界定“重要分行”的认定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的通知》明确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估类关联交易的管理要求,《关于进一步明确服务类关联交易管理的通知》重申服务类关联交易合规及定价公允性的管理要求。
三是持续加强关联交易识别、认定、审批、信息披露、报告工作。本行一般关联交易按照规定报管理层或者管理层授权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审批,重大或达交易所披露标准的授信类关联交易经管理层审批同意后,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审批并及时披露、报告。
四是审慎开展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的业务合作。本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关联交易业务类型,落实关联方、关联交易穿透识别,坚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持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的有效性。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持续加强与平安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管理,严防风险在集团内交叉传染。
五是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建设。2024年,本行持续推进关联交易系统化、智能化管理工作,实现关联方管理、关联交易审批管理、关联交易数据生成报送、关联交易预警和刚性管控全部线上化目标。关联交易系统已于2024年8月全面正式运营,关联交易系统建成运营以后,我行在关联方管理、关联交易审批、关联交易刚性管控、监管报表数据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水平都得到进一步提升。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定,本行对开展的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审议、信息披露、报告义务。
2024年度,本行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的规定,逐笔落实重大关联交易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批准、信息披露,并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本行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披露的相关规定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审批,并逐笔及时披露。
2024年我行披露关联交易19笔,其中重大关联交易14笔, 5笔为单笔或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本行重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管理,按照《平安银行关联交易公允定价指引》,要求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合规、定价公允的原则,不得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2024年度,本行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正,有效保障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
平安银行总行稽核监察部成立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组,对2024年度平安银行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审计部门梳理了本行关联交易的情况,审查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检视关联交易系统建设和功能情况。审计发现关联方的完整准确识别方面仍有欠缺,关联交易业务管理仍有待优化,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2024年度,平安银行按照监管规定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本行持续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规则与标准,优化管理流程,夯实管理职责,加强关联交易日常管理,落实重大关联交易及时审批、报告、披露,持续加强关联交易宣导培训及关联交易检视自查,不断的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水平,提高关联交易管理效能。
平安银行将继续加强关联交易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管理,为本行合法合规经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师,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审计费用拟定为合计人民币 969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819万元(包含增值税及代垫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150万元(包含增值税及代垫费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4月 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永林、郭晓涛、蔡方方和付欣回避表决。
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关联交易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本议案须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行现对 2025年度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授信类、非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预估如下:
1、本行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授信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上限292亿元。
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 证、商票保贴、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资产池 业务、金融衍生品额度、平安透等
同业拆借、证券公司收益凭证投资、债券 借贷(限人民币债券)、债券回购业务、 同业账户透支(限为日间透支、隔夜透 支)、利率互换、远期、掉期等金融衍生 品业务等
同业拆借、证券公司收益凭证投资、债券 借贷、债券回购、同业账户透支、银团贷 款、流动资金贷款等
注:本表对预计额度达到本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口径下披露标准的(交易金额在 300万以上且达到本行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0.5%,即 24.74亿元)单一关联方单独列示,其他关联方合并列示。下同。
2、本行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上限147亿元。
5、本行拟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开展其他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上限26亿元。
2024年度,本行与中国平安及其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授信类关联交易、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服务类关联交易、存款和其他类型关联交易,以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可能引致银行机构利益转移的事项。其中: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233.43亿元,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金额57.19亿元,服务类关联交易88.71亿元,存款类(不含活期存款)交易本金4,268.68亿元,其他类型关联交易12.76亿元。
16L,注册资本:人民币1,821,023.4607万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47、48、109、110、111、112层,法定代表人:马明哲。主要经营范围:投资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平安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截至2024年末,中国平安合并口径资产总额129,578.27亿元,负债总金额116,531.15亿元,所有者权益13,047.12亿元,营业收入10,289.25亿元,利润总额1,704.95亿元,净利润1,467.33亿元。中国平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2X,注册资本:人民币1,4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37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李文艺。主要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主要股东:中国平安。截至2024年9月末,平安租赁资产总额为2,658.52 亿元,负债总额2,248.01亿元,所有者权益409.87亿元,营业收入148.22亿元,净利润26.13亿元。平安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34,注册资本:人民币138亿元,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层-25层,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之江。主要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中国证监会批准或核准的别的业务。主要股东:中国平安、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4年9月末,平安证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3,065.19亿元,负债总金额2,566.33亿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498.86亿元,全年累计营业收入75.65亿元,总利润38.12亿元,净利润32.38亿元。平安证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