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公司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历史沿革: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注册投资的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在新疆、天津、浙江、四川、广东、深圳、辽宁、山东、陕西、山西、湖北、威海、河南、黑龙江、海南、江西、江苏、河北、无锡、厦门、贵州、云南、安徽等地设有二十四家分所,在香港设有成员所。
业务资质:中天运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11000204),并于2007年6月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此外,中天运还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
投资者保护能力:根据财政部及中注协的相关规定,中天运总分所由总所统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金,截止2019年末,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0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是不是真的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否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的从业经历:王红梅,1996年4月至2002年5月在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5月至今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担任质量监管与技术上的支持工作主管合伙人,有着非常丰富的国有企业、证券类项目从业经验以及事务所质量控制管理经验,多年担任证券类项目复核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的从业经历:张翎,1999年9月至2012年7月在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2年7月至2019年12月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20年1月至今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0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30)、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85等上市企业来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的从业经历:连肇华,2012年7月至2014年8月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4年12月至2019年10月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9年11月至今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01)、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474)、深圳市百泰国礼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70189)等企业来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
最近三年,中天运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一份,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五份,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份。其中,行政处罚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做出,因中天运在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香榭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连肇华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相应的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表示满意。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2020年度公司审计要求。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91,928.20万元(其中人民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1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2019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将陆续到期,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拟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额度不超过600,000.00万元、美元额度不超过1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外汇衍生产品等。
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的需求来合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综合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提交总经理或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CEO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仅指敞口额度,非敞口额度无需提报股东会,授权公司CEO审批。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取得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充足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同意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91,928.2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美元按2020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0714元计算),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事项后,授权公司CEO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齐心集团”)为满足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障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和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需要,拟对本公司九家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为其做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10,0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
2、上述控股子公司在向相关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及银行资产池专项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及对外投标等时,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交叉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3、本次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20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申请担保额度为等值人民币410,000.00万元,为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重的122.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批准。
1、公司对上表所述九家控股子公司在等值人民币410,000.00万元的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实施交叉担保;
2、公司对上表所述九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CEO或其授权签字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民俗文化街1376号润坤大厦主楼6层602室
经营范围: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日用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科技类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具、工艺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机械设备、I、II类医疗器械、化妆品;维修打印机、印刷机、复印机、传真机;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运代理;租赁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仓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教办公用品、纸制品、电脑及消耗材料、电子科技类产品、五金交电、一般劳防用品、日用百货、办公家具、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办公设备的维修服务及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珠宝首饰零售,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广州齐心共赢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共赢”)
经营范围:石油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润滑油批发;劳动防护用品批发;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电子科技类产品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劳动防护用品零售;日用杂品综合零售;计量器具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干果、坚果零售;电子科技类产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金属制作的产品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其他办公设备维修;办公设备批发;纸张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五金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计算机批发;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计算机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粮油零售;乳制品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零售;豆制品零售;调味品零售;糕点、面包零售;乳制品批发;酒类批发;烟草制品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
4、深圳市齐心共赢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共赢”)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安六路御景湾花园1栋101、201A、301、401之二楼201A-K59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保险箱、保险柜、锁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场所及执照另行申办);(二)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囯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电器、厨房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酒店用品、汽车用品、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避孕器具(避孕药除外)、玩具、初级农产品、花卉苗木、纺织、皮革、毛皮、羽毛制品、鞋、木、竹、藤、棕、草制品、金银珠宝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眼镜、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制作的产品、橡塑原料和橡塑制品、第一类医疗器械、标识牌、标牌、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电力工程设备、电线电缆、轴承、紧固件、润滑油、金属材料、硅胶产品、胶粘制品、聚酯薄膜、电动工具、管道配件、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电子元器件、机器人、智能卡、化肥、农药、饲料、食品添加剂的销售;网页设计、制作;纸制品、包装制品、印刷材料的销售和开发、设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三)云计算技术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网络、通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及设计、转让、咨询、销售及有关技术服务;(四)服务:1、房地产经纪;机械设备、文体设备和用品、日用品、机电设施(除特定种类设备)的销售及租赁及上门维修,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2、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不得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从事广告业务、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健康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健身服务;3、物业管理,票务代理,代收燃气费、水费、电费,代订酒店、机票,代办(,许可经营项目是:出版物、图书、邮票的销售。煤炭销售;兽药销售;医疗器械(含二类、三类)、保健品的销售;药品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批发;烟、酒零售;仓储服务、运输配送;电信业务经营(具体项目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为准);国内快递、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包括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仪器仪表的销售、人力资源服务。汽车维修;医疗咨询,旅游咨询,餐饮企业管理,餐饮服务。
5、深圳市齐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齐心供应链”)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货运代理;网络集成系统、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软件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和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法律和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产品设计及研发。,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包含网络销售)。
6、齐心商用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商用设备”)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办公设备、办公文具、电器电子用品、电子仪器的技术开发、生产、批发、进出口以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含网络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含网络销售)、民用口罩生产及销售(含网络销售)、餐饮服务(含网络销售)。
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齐心(亚洲)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办公设备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软件、耗材及辅助设备、移动电话及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体用品、化妆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纺织品、服装、家具、金银珠宝首饰的批发、零售;办公设备及日用品的租赁、维修、配送及相关配套服务;国内贸易;初级农产品、纺织、皮革、毛皮、羽毛制品、鞋、木、竹、藤、棕、草制品、纸制品、橡胶和塑料制品、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卫生用品、百货、家用电器、会议设备、通讯设备、音响设备、电气设备、教学设备、安防设备、智能设备、摄影器材、消防器材、第一类医疗器械、文具、文教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耗材、美容仪器、劳保用品、汽车用品、厨房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酒店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标识、标牌、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邮票、金银珠宝首饰、礼品卡、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的销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在网上从事信息咨询;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从事广告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经营范围: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电子产品的购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设计及研发;进出口业务。
上述担保额度为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定的金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1、公司已建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的监控。掌握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情况,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保障本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
3、上述控股子公司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统一由本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审核及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本次拟对本公司九家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为其提供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10,0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根据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评估设定,能满足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进控股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经董事会审核,同意上述担保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经公司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4月17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等值人民币410,000.00万元;截至2020年4月16日,公司经向金融机构申请获得的综合授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3,200.00万元,美元12,210.00万元;公司实际发生担保总金额为等值人民币51,862.66万元(美元按2020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7.0714元计算),占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45%,占归属于母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5.46%,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对外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短期理财产品,产品应有保本约定或发行主体能提供保本承诺,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具体投资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4个月内有效。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负责具体实施。财务部将负责制定购买理财产品计划,合理的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进行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净值变动、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以及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购买一定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影响日常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齐心集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属于进行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齐心集团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扩充变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保险箱、保险柜、锁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场所及执照另行申办);
(二)国内商品销售贸易,电子商务[包含但不限于初级农产品、纺织、皮革、毛皮、羽毛制品、鞋、木、竹、藤、棕、草制品、纸制品、橡胶和塑料制品、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制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不包括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家具、百货、电器、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耗材、会议设备、机械设备、金融设备、通讯设备、音响设备、电气设备、教学设备、安防设备、智能设备、体育用品及器材、摄影器材、消防器材、第一类医疗器械、办公设备及耗材、文教及办公用品、文化用品、劳保用品、汽车用品、厨房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酒店用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电子科技类产品、标识、标牌、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出版物、邮票、金银珠宝首饰、礼品卡、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
(三)云计算技术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和通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培训、销售和推广服务;
(四)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服务: 1、办公设备及其他日用品、自有物业、汽车、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集装箱、仓库、娱乐及体育设备、家用亚麻及纺织品、服装和鞋帽、家具及家用电器、工具及手工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租赁; 2、大数据营销,企业管理、经济信息、教育(不含出国留学及中介服务)、信息技术、旅游信息的各项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服务,会议服务,劳务服务(劳务派遣、劳务合作除外),企业管理培训,企业营销策划,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项目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图文设计及制作; 3、物业管理,产品配送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票务代理,代收燃气费、水费、电费,代订酒店、机票,代办(移动、电信、联通)委托的各项业务,办公设备及其它日用品的维修。
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批发;烟、酒; 仓储服务、运输配送;移动通讯转售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国内快递、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一)文具及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保险箱、保险柜、锁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场所及执照另行申办);
(二)国内商品销售贸易,电子商务[包含但不限于办公设备及耗材、文教及办公用品、文化用品、礼品、纸制品、劳保用品、五金产品,电子科技类产品、橡胶和塑料制品、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耗材、会议设备、机械设备、金融设备、通讯设备、音响设备、电气设备、教学设备、安防设备、智能设备、体育用品及器材、摄影器材、消防器材、家具、百货、综合零售(含生鲜、食品等)、电器、厨房用品、消毒用品、清洁用品、酒店用品、汽车销售、汽车用品、仪器仪表、服装、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避孕器具(避孕药除外)、玩具、初级农产品、花卉苗木、纺织、皮革、毛皮、羽毛制品、鞋、木、竹、藤、棕、草制品、金银珠宝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眼镜、陶瓷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橡塑原料和橡塑制品、第一类医疗器械、标识、标牌、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出版物、邮票、电力工程设备、电线电缆、轴承、紧固件、润滑油、金属材料及制品、硅胶产品、胶粘制品、聚酯薄膜、电动工具、管道配件、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汽车摩托车及配件、电子元器件、机器人、智能卡、化肥、农药、牲畜(不含北京地区)、饲料、食品添加剂]。
(三)云计算技术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网络、通讯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及设计、转让、咨询、培训、销售和服务;
(四)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服务:1、房地产、机械设备、文体设备和用品、日用品、汽车、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的经营、及租赁(含相关设备的调试、安装、维修、保养);2、组织管理、综合管理、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健康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议展览、健身服务、等相关商务服务;网页设计、制作、包装制品、印刷材料的购销和开发、设计;3、物业管理,产品配送、安装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票务代理,代收燃气费、水费、电费,代订酒店、机票,代办(移动、电信、联通)委托的各项业务,电影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预付卡及代金券销售);
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酒类销售、仓储服务、运输配送;移动通讯转售业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国内快递、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经营停车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包括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变,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公司章程(2020年4月)》修订稿。经营范围变更条款如上所列。
基于企业级客户电商化、集中化、集成化采购需求,打造“硬件+软件+服务”的企业级办公服务平台,公司通过持续丰富和叠加办公集成商品品类与服务,满足企业级客户的一站式集采服务需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根据目前实际业务经营进一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加强以“B2B办公物资+云视频”为核心的办公服务领域布局和优势。本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的商业模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提交资料至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营业范围最终的变更内容和公司章程最终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1、公司积极筹备本次新增营业范围业务,公司将在取得相应批准后,根据市场变化及公司发展战略决定是否开展该类相关业务。因此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近期的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办公物资研发、生产和销售;云视频服务。本次变更营业范围主要是扩充办公集成服务的品类,不会使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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