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为业主只有交费义务,没想到还能领钱。虽然不算多,但让我们享受到相应的权利,增强了对小区管理的信赖和满意度。”9月13日,三元区东新六路社区中央领域小区门厅,人来人往,欢声笑语不断,这里正举行着小区公共收益分红仪式。业主凭借不动产证、商铺和车位产权证等有效证明,可获得每平方米4元的小区公共收益分红。此次分红金额高达59.26万元,惠及小区1390 户业主。
刘艳是5号楼业主,在这个小区已经住了7年,她领到 400 多元分红,于她而言,钱虽然不多,但却同样高兴。业委会合理规划利用公共收益,修缮和增加公共设施,为业主提供很多便捷的服务,让居住在这里的她感到很幸福。
本次分红中,业主高女士领回7236元公共收益,是分红最多的业主。她的收益大多数来自小区车库车位,相比之前的分红,今年每平方米分红的金额更高了。“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一直都在为业主用心服务,对我们提出的问题都能及时解决。”高女士说,身为业主,不仅享受到高品质的服务,还能领到小区的分红,她十分满意。
小区业委会主任姜承桂和记者说,这不是该小区第一次分发公共收益,业委会从成立至今,已经分发过两次公共收益,分别为26.43万元和44.45万元。
小区的公共收益,从何而来?姜承桂说,小区公共停车位、广告收益、店面租金构成了该小区公共收益的大多数来自。公共收益由业委会管理,物业公司配合业委会对小区公共收益来管理并在福建省物业公共收益监管服务系统填报公共收益相关管理信息。
取之有道,用之有方。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支持和组织下,小区增设了乒乓球活动室、气排球场和入门人脸识别系统、完善小区健身器材设施、设立儿童游乐场、修缮小区基础设施等,盘活小区公共收益、闲置资产,把业主的事办到位、办到家。
小区公共收益该如何收取,怎么样去使用?对此,记者咨询了市城管局市容管理科相关负责人。根据《福建省居住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公共收益是指利用居住小区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开展生产、经营、租赁等活动所产生的收益,除去改善小区生活环境支出以外,还可用于补充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公共收益是依法属于全体业主的收入,支出的每一笔款项,业主都有知情权。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企业使用公共收益,必须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的,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可以使用。
为了让每一笔公共收益的收支明明白白,维护好住宅物业、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市城市管理部门以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为抓手,加强公共收益管理,规范管理小区公共收益专户专账、健全公共收益管理制度,鼓励将小区共有部分经营及公共收益回归业委会管理,引导小区业委会对小区公共广告位、场地、商铺、停车场、游泳池等公共场地有效整合,以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招标经营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让小区共有部分合理规划利用,所有公共收益金颗粒归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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